发表时间: 2024-10-10 20:17
近年来
随着我区对野生动物保护
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
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提升
日前
加区公安通过警民爱心接力
救助了一只不慎“迷路”的
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
并将其安全放归大自然
“警察同志,我在家附近捡到一只鸟,
眼睛炯炯有神,像是只猫头鹰!”
当日,一位辖区居民拎着鸟笼到
加区公安局卫东派出所求助
随后经民警检查
“小家伙”除了掉了些许羽毛外
没有其它明显外伤
遂将其安置到笼子中
进行了简单喂养和照料
并迅速与野生动物救助站
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
经工作人员鉴别
这只小家伙为一只野生猫头鹰
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
待猫头鹰生命体征稳定
不影响野外生存
符合放归条件后
会将其放归大自然
若发现落单、受伤、未发育完全的野生动物时,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,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,妥善处置,用实际行动维护和谐生态环境。
原《“萌”禽出没!警民携手救助“迷路”猫头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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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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